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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屋继承问题-房屋,位于县城.无土地证及最新的房产证.只有一个老房产证是奶奶的名字.现房

房屋,位于县城.无土地证及最新的房产证.只有一个老房产证是奶奶的名字.现房屋已翻盖(是父母翻盖的),房屋翻盖后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后来爷爷去世.现在奶奶要把房子给姑姑.请问,现在房屋六间,两个姑姑,这里面各能分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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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4 热心网友

    这六间房屋因已被父母重翻建,首先应属于奶奶,爷爷,父母四人的家庭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各25%。父亲过世时,如未留有遗嘱,则继承人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由继承人继承父亲那25%。继承后,爷爷的部分,包括原来自己那25%加上继承父亲那一部分,是爷爷的遗产,如未留下遗嘱,则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当然父亲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也作为继承人参加,这时就包括奶奶,姑姑都是爷爷的继承人了,按对爷爷的贡献尽赡养义务的多少分割。也就是说奶奶无完全处分权,不能全把房子给姑姑。两个到底能分多少,按上述人数分配就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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