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房产网 > 桂林房产问答 > 桂林买房 > 桂林二手房 > 【土地出让金】小编您好,查看过您回复过相应的问题,但是不能完全解决我的疑问,1。最近看中一个二手房,但是使用_桂林

【土地出让金】小编您好,查看过您回复过相应的问题,但是不能完全解决我的疑问,1。最近看中一个二手房,但是使用_桂林

小编您好,查看过您回复过相应的问题,但是不能完全解决我的疑问,1。最近看中一个二手房,但是使用年限是50的的,房龄已有16年,所以还剩下约34年左右,到期后,如果没有政府规划是可以继续交出让金使用的,就目前的国家政策具体是如何计算的,我在网上见有说拿地时的地价*60%,有说是拿地时的地价*1%*房屋面积;2。过户好像也要交出让金1%这个是按评估价的1%还是交易额的1%。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k****9 热心网友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具体的收费标准请联系桂林土地局。对于您的第二个问题,你需要了解您购买房屋的性质,如果是划拨用地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