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丽苑山水小区不具备收房条件强制收房,并收取物业费。 [西安]
投诉开发商:陕西佳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陕西曼联德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丽苑山水小区,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2号,不具备收房条件(无竣工验收表,未接通天然气)从2018年1月份开始强制性收房,并且物业公司要求从2018年1月份开始收取物业费。开发商是陕西佳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5号),物业公司:陕西曼联德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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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开发建设遗留问题,依据职能划分,建议您向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反映。关于您提到物业费收取的问题,请参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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