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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人在北京定居故把父母都接到北京,父母把兰州的房产卖了,当时以很低的价格出售并与卖房人签订了双方协议

由于本人在北京定居故把父母都接到北京,父母把兰州的房产卖了,当时以很低的价格出售并与卖房人签订了双方协议,协议中只表明了出售价及相关费用问题,对过户时间未做详细约定只说费用由买房人承担.(因为是单位所在地房产,但有个人产权,所以单位承担有限的一点费用)买房人也是本单位的职工,她想享受两套房的优惠,所以一直不想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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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 热心网友

    这个以合同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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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热心网友

    二手房房主暂时无法过户买房可以交点定金,签好合同,等房子能过户了再交全款交易。但是之前去房产局查下档,看看该房产有没有抵押和法院扣押,如果确实是过一段时间才能过户,再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是房主故意不过户那么有以下解决办法: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动产房屋以登记为准,动产以占有为准。若乙方没有履行过户手续则财产一直归乙方所有。 所以,自己和甲方的合同是无效的,换句话说,甲没有权利将属于乙方的房屋私自转卖,法律上是不认可的。如果甲乙方买卖事实成立,应该有买卖契约,那么只能是甲方起诉乙方。 实在不行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存在违约的地方,则是能胜诉的。也可以要求强制过户,也可以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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