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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纠纷问题的困惑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父亲于3年前因事故去世,身后留有几处居室房、门市房和现金等财产,去世后都由我母亲掌握。现我大伯父突然间找我母亲,以代表我爷爷奶奶的名义,向我母亲提出财产继承份额要求,出于平时对他的了解,说是为了爷爷奶奶的权益,其实是为了他自己牟取利益而已。父亲生前的财产是多年来与我母亲辛苦经商打拼所得,故我母亲和我对这个要求内心很反感!现各种困惑和问题如下,请各位律师予以帮助: 问题一 我平日有些法律知识,明白我父亲属于事故突发去世并无遗嘱,按法律规定应为法定继承,我爷爷奶奶属于法定遗嘱中的第一顺序人,但不明白遗产对于第一顺序人的份额是如何分配的? 问题二 此事如果协商未果,大伯父代爷爷奶奶提起诉讼,请问此诉讼是否已经超过继承的时效期,经了解似乎规定有两年的时效期,但好像还有20年有效的说法,弄得我很糊涂,请给予解释。 问题三 如果进入诉讼阶段,需要进行财产析产,但不了解的是这个析产是如何界定继承财产范围的?还有就是我父亲去世后我母亲继续经商和投资,那么现在我母亲拥有的财产也属于继承诉讼析产的范围吗? 问题四 如果在大伯父提起诉讼前,我母亲将名下大部分房产和现金转入我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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