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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叫A的人手里兑了个饭店,租房期为2010年4月1到2013年4月1

我从叫A的人手里兑了个饭店,租房期为2010年4月1到2013年4月1日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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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9 热心网友

    答:次承租人与你的转租合同内容不能够超越原合同的权利义务;房东在场可以证明其同意转租,房东有权要求你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你的损失可以向次承租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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