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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山区司法拍卖房产过户费用的咨询[北京]

您好!请问作为买受人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取得标的房产所有权后,在过户时还将产生什么样的费用?是否与普通存量房交易时的税费一致,包括全部的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如有的话)、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我已向主持该拍卖的房山区法院咨询过该问题,对方答复让我咨询区建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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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1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453号)如您拍卖的房屋为商品住宅,城建局收取房屋登记费用住宅80套;拍卖的房屋为非商品住宅,城建局收取房屋登记费用非住宅550件;如您拍卖的房屋为成本价已购公有住房需补交1%土地收益;如您拍卖的为优惠(标准)价已购公有住房需补交1%土地收益和补交6%房屋差价。其他费用不属于城建局职能范围之内,有关问题请您咨询地税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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