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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白某未办理过户手续,双方草签的合同也未公正,我想以六万元的价格再买回来,尊敬的律师我能如愿吗?

我是农村户口,在村里有三间房,再2010年我外出打工的时候,我妻子把它卖了,当时电话也通知了我,我未加阻拦,以肆万元的价格,卖给本村的白某,妻子与白某未办理过户手续,双方草签的合同也未公正,我想以六万元的价格再买回来,尊敬的律师我能如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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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a 热心网友

    不可以哦。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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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买卖属于不动产交易,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条件。当事人买卖房屋后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屋产权不发生转移,但这并不意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仅仅是房屋产权转移的要件,而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标的义务。”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是出卖人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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