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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卖房手续-请问,2009年购入的福州市金山区的经济适用房,目前想卖掉,应如何办理手续,在哪个部门受理?…[福州]

请问,2009年购入的福州市金山区的经济适用房,目前想卖掉,应如何办理手续,在哪个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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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榕政综【2007】146号)颁布施行(2007年6月7日)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经当地区房管局鉴证确系住满5年的,方可上市转让;2007年6月7日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经当地区房管局鉴证确系住满10年的,方可上市转让。办理产权交易可前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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