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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3岁父母离异,母亲为了我的权益约定父亲签订协议一套未建成安置房房产证落户我名下,18岁时,房产证未下来,与

我13岁父母离异,母亲为了我的权益约定父亲签订协议一套未建成安置房房产证落户我名下,18岁时,房产证未下来,与父亲商讨此事并未达成协议,说我还小,不具备管理能力,此时父亲再婚已离婚,几年后,亲生父母亲均已再婚,房产建成,房产证未按要求落户我的名字而是父亲和后妈的名字,而且后妈找关系弄了自己和他儿子的面积共40平米,也主动四处筹钱多买了20平米,我未结婚前多次与父亲沟通此事,可惜母亲丢失了协议,现在我异地结婚,户口未迁,夫妻感情不太好,后妈想把房产给他儿子,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个人财产?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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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 如果是把“房产证落户你名下”的约定,写在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离婚协议》上或着经法院调解离婚的《调解书》上的,该约定受法律保护。否则, 私下达成的协议,在落户前任何一方可以反悔。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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