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贷款利率 > 我于2005-1-22和下家手拉手去万创房地产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她付了500元手续费给万创,而且已经签了贷款合同

我于2005-1-22和下家手拉手去万创房地产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她付了500元手续费给万创,而且已经签了贷款合同

我于2005-1-22和下家手拉手去万创房地产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我出售我的房屋给下家,RMB630000.00,她付了500元手续费给万创,他要贷款40万,签定合同时约定7天内放贷,我在2005-4-30交房给他。因万创只能给她贷出5成,他觉的太少,于2005-2-16拿出资料自己找了认识人的招商银行贷款,因招商银行不同于万创,不可做担保,他也不愿意另出费用,他选择的是凭产证放贷。事实上我是等着她贷款的钱准备付给我的上家去过户,然后装修入住,再把我住的房子交给下家。到2004-2-28日他的银行贷款才出来,我们去过户,在交易中心他要重新修改放贷时间,因凭产证放贷和凭收条收据时间相差16天,几经磨和,重新确认2005-5-15日交房,于下家拿到产证后,银行放贷。下家坚持,坚持不写三天放贷,因为银行人员和我联系时我也问过他,银行人员确认是三天房贷。因我的上家原先定于2005-2-28交房给我,他也催我,再加上算算即便是这样,装修还是来不及,所以我在2005-3-2化了800元办了产证加急。银行告诉我只要产证下来他拿到一张“他证”和保单(保单是银行办出的) 他就可以放贷。2005-3-7产证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