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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套房子写了遗嘱(在女儿婚前)让我女儿一人继承,公证处己认[湖北-武汉]

我有套房子写了遗嘱(在女儿婚前)让我女儿一人继承,公证处己认可但房地局非要让女婿签放弃否则按共同财产写二人名字。我要赠与女儿但公证处己停止办理赠与公证。买卖也要我女婿到场签放弃。我该怎么办?求高人指点。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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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映 热心网友

    所有的资料凭证都留好,在公证处做好公证。最好有律师会更安全,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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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c 热心网友

    遗嘱在公正处公正一下,会更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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