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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丰大厦物业坚称小区3部电梯都是客梯搬运家电不让使用!-福州

近日泰禾红悦业主收到泰禾红悦开发商交房通知书,通知书规定必须先交相关费用才能验房。福州市物价局榕价费【2013】30号文件《关于核定我市新建住宅有线或光缆电视材料和安装工程建设收费行为的通知》,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这个文件是针对房地产企业征收有线电视设施、通道、机房、线路等全部纳入建筑物的建设总费用,不再向住户另行收取有线电视入网或性质的收费项目。现在开发商以交房为要挟,强行向我们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否则不予交房。请关注我们弱势群体,对开发商这种违规行为给予监管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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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4 热心网友

    1、根据省物价局闽价服[2013]72号及市物价局榕价费[2013]30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新建住宅有线电视建设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并计入建设总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有线电视入网费等名称向住房另行收取建设费用,本通知(榕价费[2013]30号文)下发之前(2013年7月1日之前)城乡已建并开通有线电视信号的房屋用户安装有线电视,仍按照住宅每个终端380元,非住宅终端480元的标准缴纳,已建未开通有线电视信号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时间以有线电视安装建设合同时间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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