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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普通个体工商户排污费合理吗?

我们是黑龙江尚志个体工商户,都是临街门市,2013年7月17 日自来水公司上门收取水费,每次都是按季度收取,没有水表,每家每季度收取94.9元,这次增加一个收费项目是排污费(2012年-2013年134.4元),以前没收过,并且这两个收费项目必须一起交。我们和收费人员说先交水费,让我们了解下排污费是否应该交,如果收取合理我们再交上。收费人员说不行,必须一起交,现在不交就给我们开票,让我们2013年7月20日前把费用交到自来水公司,否则停止供水。我们是家庭和个人,排放的都是生活污水,象我这里就有一个卫生间,一个到两个人,没厨房,不做饭。给我们开了两张单据,一张是催费通知单(含水费和排污费),第二张是停水通知单(含水费和排污费、停止供水时间是2013年7月20日)。我代表尚志所有个体工商户向您咨询: 第一,我们想了解我们是否应该像排污企业、工厂一样缴纳排污费 第二,我们想了解自来水公司是否有权向我们收取这类费用 第三,我们这里排污厂还没有运营,没有对污水处理,现在是否应该缴纳污水处理费,向什么单位缴纳。 我们敬请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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