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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卖方中的儿子一方提供了其母亲的授权委托书(未公证)理由是母亲一方未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签名。

律师,您好!我向购买一房子,卖方为俩人,是母子关系。我们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卖方中的儿子一方提供了其母亲的授权委托书(未公证)然后代其母亲在合同上签了名。后来我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现卖方中反悔,理由是母亲一方未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签名。卖方不肯双倍返还定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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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7 热心网友

    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合同的定金,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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