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网 > 杭州房产问答 > 杭州其他 > 杭州法律纠纷 > 房产纠纷,我必须告公司么?

房产纠纷,我必须告公司么?

我购买了单位的一处房改房,并办理100%的产权手续。但是,该房一直被该单位的职工占用,他是在先前与原房主达成协议才使用的。,可以说他占用此房并不是单位分房而得。后来原房主不愿意卖给他,所以才找到我。在我办理房产手续的时候,这个房子还一直在单位名下。我购买以后,这个占房人拒绝腾房。我已经上诉,但是一审法院却以我和这个占房人无任何法律关系,我应该将单位作为被告,而不能直接告这个占房人。 在我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单位并不知道占房人和原房主的转让协议。所以办理的很顺利。我认为单位并无什么过错,实在不想告单位。我起诉是侵权纠纷,但法院好像给我弄成了合同纠纷。 请专家帮我分析一下,谢谢大家。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7****2 热心网友

    这里涉及一个优先权问题,就是卖房的时候,应当通知住房人参与购买,同等条件下,住房人有优先购买权。真接告占房人也不是不可以,但应当告其侵权。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