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卖房 > 北京业主风险 > 我在2008年9月1日租用甲方[房东]商铺租期为三年,到2011年9月

我在2008年9月1日租用甲方[房东]商铺租期为三年,到2011年9月

我在2008年9月1日租用甲方[房东]商铺租期为三年,到2011年9月1日到期乙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另租给他人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0****8 热心网友

    还有效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