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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资格咨询-我2010年与前妻婚内共同购买了二手房住房(这是我们在长沙的唯一房…[长沙]

我2010年与前妻婚内共同购买了二手房住房(这是我们在长沙的唯一房产),写了两人共有,今年1月已将房产更名为前妻一人持有,后因感情破裂于今年3月协议离婚,房产归女方,我现在暂住妹妹家,但我的户口还与前妻户口在一起(岳麓区),没有分户出来,但已注明非亲属关系,我在长沙再无其他房产,请问在现在新政下,在限购区域我是否具备购买一手房资格?盼您回复,谢谢!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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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J 热心网友

    离婚在两年内的,算上前妻的房产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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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d 热心网友

    第一步,先确认购房资格 第二,离婚后两年才具备购房资格,并且名下无房。如有抚养权,可以购房第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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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U 热心网友

    离婚两年未再婚的,按离异前夫妻房产总套数计算购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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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惠明 经纪人

    跟据限购政策,夫妻离婚两年内购买住房仍按原来离异前计算住房套数,因此你暂时不具有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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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不能需等几个月才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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