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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必须要有一定格式、公证处公证吗?[河南-郑州]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爷爷的房产有:       A.老家的民宅一套;       B.市区的套房一套(时间较早购买);       C.市区的套房一套(购买时间晚于B套房子),共三套房产。    其子女从大到小依次为:我爸、大姑、二姑、三姑四个子女。    若按照法定继承,是三套房产直接全部继承给我奶奶而四个子女没得分吗?另外,如果三套房产若真是都归我奶奶名下,我爸是仅次于我奶奶的第一继承人,那么是不是三套房产全部继承给我爸?没有三个姑姑的份儿?(我家这种情况按法定继承都具体会怎么分?)    若遗嘱继承房产,如果爷爷随便找张纸写一句话,说B套房子归我。而没有特定的格式、语句、没有去公证等,到时候法律上认可吗?    现在有把B房子过户给我的想法,那么请问,既然能通过遗嘱继承的方法,是不是就没有过户的必要了?    是不是继承或者过户都要缴纳相关的费用,甚至是缴纳的费用项目都差不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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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热心网友

    你奶奶是否还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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