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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重庆渝北区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看房后付中介购房订金5000元后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手续维护个人利益吗?

2011年5月23号,我在重庆渝北区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看房后付中介购房订金5000元后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我在办理相关手续中发现房间太高想放弃购房,并想中介退还购房订金,但是中介说单方面毁约不予退还购房订金,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手续维护个人利益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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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h 热心网友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个人权益的,你订金如果不是写的定金,那就更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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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e 热心网友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缴纳什么费用?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按3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10元平方米。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非普通二手住宅按评估值的0.4%收取。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算征收。4.核档费:50元宗。5.契税:一般各地税率都为3%,按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对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7.营业税及附加:普通住宅过户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足2年的,征收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征收差额的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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