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租房 > 上海租房准备 > 房屋租赁期间,家用电器使用造成的维修,费用该由哪方出?

房屋租赁期间,家用电器使用造成的维修,费用该由哪方出?

合同约定:租赁期间,房屋的相关维修均由乙方承担(注:设备老化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由甲方负责修缮); 今年初四月本人出租了一套房产:半年过去了相安无事,现在12月份前几天说灯炮坏了,让我找人来修,现在又说空调坏了,让我来修,叫空调师父来看、说是漏弗,我问师父那这次加了弗能用多久,师父说2个月吧,那租客用了半年多现在才和我说漏弗,要我出钱修。这样合理吗?是否该由我出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