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关于哺乳期用人企业上社保问题[北京]

关于哺乳期用人企业上社保问题[北京]

你好,请问休完产假后到了哺乳期不能上班,跟公司又请了假,但是社保的钱公司部分要个人承担吗,还是个人只缴纳个人部分?生育津贴是按照什么标准发给个人呢?98天的产假能补贴多少钱?老公在事业单位的产假假期能否转加给老婆用?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p****6 热心网友

    您所咨询的内容已收悉,现将相关内容答复如下:根据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现行缴费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缴纳10%,个人2%+3元;生育保险以上一年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缴纳0.8%,个人不缴费。1、 生育津贴标准:用人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2、 产假天数:顺产98天,难产113天。3、 如果女方生育时,年满24周岁,男方或女方任一方可享受晚育津贴。如果是男方申领晚育津贴,男方可以享受30天假;女方申领,女方享受30天假,享受标准为一个月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感谢您对城建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