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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共有两个院共十间房屋.东院为新房五间,为我与妻子,女儿共同居住.

我家一共有两个院共十间房屋.东院为新房五间,为我与妻子,女儿共同居住.请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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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家庭财产混同的,可以要求分家析产。既然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等待判决结果即可,如果你对一审判决有异议,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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