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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我租了套房子,大概在2007年租的。当初签订一年合同如果

情况是这样的,我租了套房子,大概在2007年租的。当初签订一年合同如果搬走所产生的搬家费和一些损失房东该负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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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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