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我有一位朋友,他家弟兄五人继承父母生前分割好的房产。现面临拆迁,政府却下文公告其土地使用证(营业用地)作废。弟
我有一位朋友,他家弟兄五人继承父母生前分割好的房产。现面临拆迁,政府却下文公告其土地使用证(营业用地)作废。弟兄们现在有分歧,有人要提出诉讼,也有人不愿提起诉讼。我现在想问的是政府这样做是否合理,如果不诉讼的话可能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望各位大侠给予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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