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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先生买房,首付是我付的,房产证也是我的名字,但后期全是我先生来还

我跟我先生买房,首付是我付的,房产证也是我的名字,但后期全是我先生来还款,如果若干年后,我们离婚,房子归谁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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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传文 经纪人

    如果是婚后买的,那么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前买的,那么是你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了之后你老公只能拿回还贷款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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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热心网友

    一、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共有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二、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如果是两个以上的话,则是共有产权人,产权人的名字没有前面和后面的区别,不是登记在前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高,登记在后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低,我国《物权法》规定,共有产权人可以自行约定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产权证上面会明确标明比例份额,而不是以产权人名字登记的前、后顺序来确定产权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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