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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爱人的住房公积金额度没有用完,如果再买房可否继续用?[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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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7 热心网友

    您好!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按公积金系统内贷款次数进行认定的,如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符合申贷条件,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第三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或家庭,停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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