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的纠纷

我于2012年06月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介绍购买得一间二手房子,付了首期,在房管局签了买卖合同,在缴纳税款的时候发现要多付2万的营业税(因为之前签合同的时候说是买方支付税款,合同亦有条款注明),但是在签合同之前,中介方跟旧业主都声称该房屋房产证是满五年的(房产证满5年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现在却出现这种情况,我觉得责任不在我方,我觉得我被欺骗者了。责任应该在中介方和旧业主方,这营业税不应该要我来付。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如果要起诉,我胜算大不大? 注:合同中并没有条款注明房产证满5年,但中介方给我的费用预算表中明确标明无需交营业税且旧业主口头跟中介及我都明确说明房产证是够了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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