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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那么多钱,谁保管呢?在银行里面躺着吗?为何不让我们业主自己保管?本来购房就够艰难的了,还要扒层皮。建议取消缴纳该费用或归还业主已交纳的维修基金。[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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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均规定业主需要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改新造,不是交给政府的,更不是交给资金管理机构的。一旦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资金进行维修。 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业主自主管理或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代为管理的方式。业主要求自主管理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召开业主大会,经由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实行自主管理。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未决定自主管理的,其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代为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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