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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住的老楼房已公房出售买下产权,现漏雨想维修,请问怎么办理[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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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房屋共用部位,是指单幢房屋相关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楼板、屋顶、梁、柱、内外承重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以及共用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厨房、厕所等。房屋共用设施,是指单幢房屋相关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供电线路、照明、单元防盗门等设施。对这些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按规定由相关业主共同协商议定,并分摊相关维修费用。如房屋有维修基金,可向房屋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维修申请,由业委会或居委会申请办理房屋维修基金的支取手续后组织维修。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属已购市直管公房的: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申请;    2、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查询维修基金存储情况并征询相关业主意见;    3、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4、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经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5、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6、房屋维修费用超出缴存维修基金部分,由相关业主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积比例分担。   二、属已购单位自管公房的: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2、经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征询业主意见并填写申请表,送交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对账并填写相关表格后,持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到银行办理转账,转入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指定账户,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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