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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长沙枫林美景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办产权可以延期一年内)并签订了合同与办理了按揭贷款.

结婚前: 2006年4月,我老公在长沙枫林美景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办产权可以延期一年内),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2006年9月办理了交房手续. 2006年5月我在长沙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签订了合同与办理了按揭贷款. 2006年7月我们认识,12月我们将经济适用房装修结婚了. 2007年3月,长沙枫林美景通知办理产权,同时需要如下资料:申报时未婚现在已婚的,提供配偶的户口原件及无房证明. 很明显,我们是无法提供的,结果是办理退房或按市价补差价.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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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r 热心网友

    房子🏠转手首先需要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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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8 热心网友

    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购房者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购房者。购房者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款的一部分,也应一并返还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应依据《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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