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交易过户 > 青岛过户流程 > 房屋维修专项资金从3月起缴纳,现在住的房子如何交?到那里去交?另外,我昨天在交易中心办了过户手续,交了契税,但房产证过了三月1日才能够领到手,到时候还是否要缴纳维修资金?[青岛]

房屋维修专项资金从3月起缴纳,现在住的房子如何交?到那里去交?另外,我昨天在交易中心办了过户手续,交了契税,但房产证过了三月1日才能够领到手,到时候还是否要缴纳维修资金?[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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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8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的规定,“原有房屋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标准补建,具体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管理区域内已入住面积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决定。”同时《办法》还规定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专户管理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对2012年2月29日以前已经挂牌公示交易的存量房屋,在办理房屋登记时,自愿交存;以后应按照存量房的有关程序补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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