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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纠纷我和别人要一套集资房(2003年6月签订的协议)。当时和对方在私下签订双方协议(只是双方签名,按指纹

我和别人要一套集资房(2003年6月签订的协议)。当时和对方在私下签订双方协议(只是双方签名,按指纹,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在房子的户名过户时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现在对方不履行承若,过户费用对方不承担,请问我应怎样应对?双方协议起法律保护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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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9 热心网友

    可以 先过户,之后起诉要对方承担合同 约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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