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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二手房,17年七月过户,18年五月物业来缴费,才知道前房主拖欠物业费已经十年这合理吗?

我买的是二手房,17年七月过户,18年五月物业来缴费,才知道前房主拖欠物业费已经十年,物业要求我承担这笔费用,请问,这合理吗?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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