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其他 > 和开发商签的认购协议是门市房,以后的产权是门市产权或是车库产权?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开发商欺诈吗?

和开发商签的认购协议是门市房,以后的产权是门市产权或是车库产权?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开发商欺诈吗?

购房时,和开发商签的认购协议是门市房,但签合同时,合同上房屋使用功能是车库。请问:1、这种情况下,以后的产权是门市产权或是车库产权?2、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开发商欺诈吗?3、是起诉开发商还是售楼处?4、如果可以起诉,胜诉的把握大吗?5、和我一样情况大约有60户,我们是联名起?或是单独起诉?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