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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以下,我在1995年买的房子手续齐全,就是户名没有改,现在卖方要收回具有法律效应吗?[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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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7 热心网友

    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自登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您购买的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卖方所有。如果卖方反悔不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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