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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结婚为目的买的房子,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房子的按揭是由婚

婚前以结婚为目的买的房子,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房子的按揭是由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的,请问,房子能算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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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9 热心网友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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