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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是去告他没有居住权,因为他福利分过房,也很久没有在我的公房内居住

本来我是去告他没有居住权,因为他福利分过房,也很久没有在我的公房内居住本人觉得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有没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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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是普通的共同诉讼,可分开、也可合并审理。法院这样做,有法律依据。更明确的是,不应界定为公房居住权纠纷,这可能带来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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