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12月8日与房东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免租期一年
我2012年12月8日与房东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免租期一年半,现因此房屋无施工许可证造成合同无效,我提出解除合同,免租期的房屋使用费我要交吗?
全部1个回答
-
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相关问题
-
【羊肉胡同小区】 签租赁合同是和公司签还是和房东签
-
【潭头新一村】 房东可以办理租赁合同吗?
答: 这个需要跟业主详细谈噢
-
【山语海】 房东愿意办租赁合同吗?
答: 可以跟业主沟通,部分业主还是愿意的
-
需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上海居住证,房东不给
答: 应该不用的; 网上他们没有及时更新
-
需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上海居住证,房东不给
答: 您可以找他的,他目前肯定没有纳税的,
-
【水围村】 房东可以办租赁合同吗?小孩能上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