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买房风险 > 我和我丈夫在2008年3月登记结婚,在结婚前他全款25万买了一套房子,

我和我丈夫在2008年3月登记结婚,在结婚前他全款25万买了一套房子,

我和我丈夫在2008年3月登记结婚,在结婚前他全款25万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时财产要如何分割?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对于第一套房子的财产归属而言,产权归男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第二套房,产权作为夫妻共有,对方如能举证证实购房款中其出资份额系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所购,应予扣除,其余(装修款、共同还贷及该部份的房屋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