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其他 > 青岛房产政策 > ,求救啊。我的房子以前是公房,交了维修金,前几天漏雨,想用这个钱。以前找居委会他们帮忙给办,现在他们不管了,说有新政策了,这个钱我怎么申请,着急中。。。[青岛]

,求救啊。我的房子以前是公房,交了维修金,前几天漏雨,想用这个钱。以前找居委会他们帮忙给办,现在他们不管了,说有新政策了,这个钱我怎么申请,着急中。。。[青岛]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这位目前公房申请维修基金正在政策过度时期,按照目前规定:已实行物业管理的房屋,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组织业主实施房屋维修。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房屋,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委托维修单位或者组织业主实施房屋维修;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暂由房屋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组织房屋维修的职责。原属已购直管公房可按下列程序办理:(1)向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申请;(2)居委会查询维修基金存储情况并征询相关业主意见;(3)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4)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6)房屋维修费用超出缴存维修基金部分,由相关业主按照房屋所占建筑面积比例分担。 已购自管公房可按下列程序办理:(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2)经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征询业主意见并填写申请表,送交原售房单位。(3)原售房单位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对账并填写相关表格后,持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维修基金使用审核手续。(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到银行将维修基金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