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宅基地证的房子可否公积金贷款[广州]
本人已婚,夫妻双方均广州市户口,均为独生子女,双职工,双方名下均无房。 现打算购买女方母亲(已退休)所在村的宅基地证的房子,房子按村要求只能为女方母亲一人名字或父母共同名字(父母亲原只有一套房改房)。 想询问,这种情况,作为女儿,作为继承人,可否作为债务共同人,为母亲名下这套实际是小夫妻自己住的房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女儿丈夫是否也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人已婚,夫妻双方均广州市户口,均为独生子女,双职工,双方名下均无房。 现打算购买女方母亲(已退休)所在村的宅基地证的房子,房子按村要求只能为女方母亲一人名字或父母共同名字(父母亲原只有一套房改房)。 想询问,这种情况,作为女儿,作为继承人,可否作为债务共同人,为母亲名下这套实际是小夫妻自己住的房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女儿丈夫是否也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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