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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合同约定产权70年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证只给办理40年。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7年8月购买枣庄希望嘉园1号楼1-302期房一套,于2008年4月21日交房,合同约定交房三个月后给予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70年,直到2009年8月才给予办理房产证,在这期间一直为给办理房产证其原因为手续不全,房管局不给予备案。直到09年8月给于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证,房管局只给办理40年的产权。其原因是你们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商品房用地只能办理40年产权。我想问一下开放商推迟办理房产证一年之久。而且一年后给我们办理的房产证与合同不符我该怎么办?静候佳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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