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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李沧米罗湾二期买的房子,去年9月份交房,合同上写的一年后办理房产证,请问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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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热心网友

    因商品房买卖属民事行为,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商品房预(出)售合同》中进行相关约定。如开发企业违约,购房人可根据合同约定条款主张权利,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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