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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予后因为拆迁要办理继承权,原来赠予方也在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原来签署的赠予有效吗[湖北-武汉]

家里有一处房产是奶奶的,是文革时期的返还房,奶奶过世后进行公证,现已经30余年了,房产有7位之女继承,其中一位儿子去世,这个儿子家有2位子女,并且在10年前这位去世的儿子的老婆,加上其他另一个女儿写下赠予协议,赠予给这个人的儿子,因为但是没有房产证,因此没有办理公证,但是现在由于房屋拆迁,奶奶那个时候办理的公证书上有4位已经去世,拆迁要我们进行继承权公证,因此那个去世的儿子的老婆和女儿也去进行了继承权公证,我想问,我们在10年前签署的协议还有效吗,赠与人是否能反悔。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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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5 热心网友

    公证了肯定是有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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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7 热心网友

    你好,有效,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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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5 热心网友

    你好!有效。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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