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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工业园区] 苏港物业和乔管理处不执行业委会决议

业委会决议将地下车位向相关业主开放,管理处拒不执行。请社区、物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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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热心网友

    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的具体项目和服务程度,按照合同约定。当事人就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湖西社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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