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其他 > 成都法律纠纷 > 我们协议离婚房子产权归我,但男方不给我过户,我起诉了,请问法院该怎么判

我们协议离婚房子产权归我,但男方不给我过户,我起诉了,请问法院该怎么判

我们协议离婚房子产权归我,但男方不给我过户,我起诉了,请问法院该怎么判,法院会强制执行让男方过户方子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f****4 热心网友

    可以起诉,但可能法院不会判决撤销离婚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