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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村正面临拆迁(济南市新东站片区项目,该项目征收土地公告为2015年1月21日下发(济拟征

目前我村正面临拆迁(济南市新东站片区项目,该项目征收土地公告为2015年1月21日下发(济拟征公告(2015)7号、8号文),正式拆迁时间是从2015年8月底开始的,10月份济南市就开始执行了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至现在一直对下发的补偿政策做咨询,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每次都讲投诉反馈至历城区国土资源局,但问题均没有实质性的解决,现仍有几点需要给予答复: 1、鲍山街道下发的拆迁政策中按照人均47平方米进行安置补偿,但是需要扣除每人40平方米的原住房面积补偿,请问依据何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济政发[2014]7号)等文件中均无此项规定;2、街道下发的文件中规定如村民需要购买安置面积的话,需按照3350元平的价格购买,这个价格依街道办所说是最新政策,请问依据何在?3、农村中各家建筑标准及装修水平参差不齐,征收前为何不对各房屋进行评估,而是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补偿?4、对于被拆迁人中人少房多的情况,此补偿标准极不合理,为何只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补偿,不能保障剩余的人少房多村民的利益?而不是制定更加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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