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其他 > 青岛法律纠纷 > 您好,我于16年4月份在青岛市北区买了一套拆迁房,目前还未下产权证,但是有法院的判决书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本人是大专毕业,社保一年以上,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哪种渠道落户呢?谢谢。[青岛]

您好,我于16年4月份在青岛市北区买了一套拆迁房,目前还未下产权证,但是有法院的判决书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本人是大专毕业,社保一年以上,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哪种渠道落户呢?谢谢。[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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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中规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的范围由公安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共同研究确立后,将在《实施细则》中具体明确。《实施细则》于4月中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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