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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监理附加工作

本公司建造一栋厂房,原本工期是5个月,现5个月已过还未完工,那么请问在超过5个月期间的监理工作属于工程监理附加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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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8 热心网友

    工程监理的工期问题,主要看你的监理合同如何签的,有的合同虽然也提到工程的工期,但合同中约定是固定价格,讲明工程“从某年某月开始,直到工程结束、交全资料、办理竣工备案”,那么工程拖期再长,也算不到增加的监理费的。如果合同签订时写明工程“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共几个月”,并且还约定如果由于非监理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延期部分的监理费按照何种计算方法计算,那么延期发生后,一般可以向业主方提出增加监理费的要求。但有几种情况一般算不到钱,例如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停工,或工程已施工完毕,但施工方资料迟迟交不出等情况,监理单位一般可以减少或撤走监理人员,以减少费用支出,等具备施工条件或具备审核施工资料条件时再根据需要安排监理人员进场。另外,国内项目中,监理工期延长半个月至三个月,常常也算不到钱,监理方为了承接后续项目,往往“优惠”处理了,但外资项目则不然,我做过的许多项目,监理哪怕多做了一、两天,外国人都会按小时单价照结监理费用,这是中国人与外国人在合同观念上明显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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